第十八章 宁,以致远(2 / 2)

大秦镇玄司 清酒竹剑 1674 字 11个月前

“你的医术都是我教的,在我面前就不要显摆了,放心,我自己能医好。”

项悲歌洒脱挥手,“那包里有你想要的东西,拿着保命。记住,上山不是一鼓作气,而是静心缓行。山高万仞,只登一步。

真遇到打不过的东西,只管扭头就跑,跑得越远越好,来日强过他,再来镇杀不迟。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他好像要把这一辈子知道的大道理,都一股脑给陈宁讲完才肯作罢。

但讲到一半,项悲歌意识到什么,奈挥手,“算了,不讲了,讲多了你又嫌我烦,你只需要知道,这血案少碰,好好修炼,来日去做想做的事情。

拿着东西,滚蛋!”

陈宁把那个小包裹揣进怀里,随后起身,板正跪下,郑重地向项悲歌磕了个响头。

“多谢义父成全。”

磕完头,他起身挺直胸膛,大步向外走去。

项悲歌盯着陈宁的背影,轻咳两声,颇为唏嘘:“听你叫一声义父,真不容易。”

良久过后,他低下头,从袖中取出一柄小剑,那剑出袖就涨,眨眼间已成了四尺青锋。

是那柄浪子剑,只是比起昨夜,光芒暗淡许多,刻有浪子二字的地方,出现一丝丝裂痕。

“老伙计,恐怕这次,修不好你了。”

项悲歌轻轻拂过浪子剑的裂痕,不住咳嗽。

浪子剑轻吟,似乎在安慰项悲歌。

“妨,我与你同在。”

……

……

陈宁走到衙门前院的时候,衙内已经没什么人了,王虎带着众捕快这会儿忙的连轴转,释海师徒二人也不见了踪影。

只有马长思坐在门口台阶上,扯开皂袍的衣襟,咧着嘴用手扇风。

七月的天,烈日炙烤大地,将这方天地变成了大蒸笼,又临近正午,正是最热的时候。

“宁哥,挨完骂了?咱去哪?”

马长思看到陈宁,笑嘻嘻起身迎上来。

陈宁扶着刀往衙门外走,“累了一夜,你不困?回家休息吧,睡醒再说。”

“那感情好,你这一说,我才感觉骨头都要散了!”

马长思伸了个懒腰,跟上陈宁的步伐,可见他出门往东走,赶忙喊道:“宁哥,你走反了,咱们回家得往西走啊!”

“我不回家,你自己先回。”

陈宁没有转头,依旧大步向前。

马长思刚想追问,忽然想起什么,乖乖把嘴闭上了。

昨日是中元节,也称作鬼节,传闻是鬼门大开之日,当夜鬼魂都会从鬼都重返人间,看望自己的亲人。

而今天,是鬼魂们重返鬼都的日子,按照当地习俗,日落之前要去坟前烧纸上香,给亲人们带些回路的钱,以免被鬼都的鬼兵刁难。

陈宁走的方向是城东,在城东不远处有座祖山,清溪县的人死后都会埋到那里。

马长思清楚,宁哥这是给他娘上坟去了。

……

……

陈宁一路从衙门出来,到城东之前,总共在三个地方停过脚。

第一处,是一处深宅大院,其上挂着“马府”的门匾,高门大户,比马长思家要阔气得多,比起马长思这种只能说富裕的人家,这座马府才是清溪县真正的大户人家,在县里都是数一数二的。

他在马府门前站了片刻,看门的马府下人跟他问好,他没有回应,只是盯着马府的门匾看。

第二处,是一家扎纸店,就在马府前面的马家街上,经营铺子的是个佝偻身子,眼神慈蔼的老妪。

那老妪终年带着黑色面纱,大家都叫她“丑婆婆”,据说是年轻时被人毁了容貌,所以虽已是暮年,但也没嫁人,就经营着这家扎纸店度日。

丑婆婆脾气极好,每年陈宁来买香烛,她都会少收陈宁一个铜板,再多给陈宁一刀烧纸,说替她烧给陈宁他娘。

第三处,是一家胭脂店,这是名满大秦的乔氏胭脂店。

乔氏胭脂店里有一种十分独特的东西,叫做“口红”,手指大小的小盒子,打开后,里面能旋转出各种色彩,伴有香味的胭脂。

在乔家的口红未出时,女子上妆容只能用朱红纸或是盒装粉状的唇脂,论是持久性还是方便性,都与“口红”不可比。

往年陈宁来这里,只会问今年卖的最好的口红是那种,看完就走。

今年不同,他要了一支最贵的。

他没有给钱,只是说,“告诉你们掌柜的,这支口红我陈宁拿走了。”

卖胭脂的小姑娘支支吾吾告诉掌柜,掌柜亲自出来,望着陈宁赔笑,还喊着下次来要他多拿两支。

话是拦路的虎,衣是瘆人的毛。

陈宁知道,他们怕的不是自己,而是自己身上的这袭皂袍,但他相信,终有一天,他会让乔家所有人都怕自己,怕到听到陈宁这个名字就瑟瑟发抖,跪地求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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