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又添两名被害人(1 / 2)

呈请立案报告书 亦了 1484 字 9个月前

侦查员来到寿康保险公司,在一楼大厅里见到了正在视频聊天的于皓宇。

毛浅禾在稍远处打量着他。这是一个个子矮小的男人,目测不超过17米,瘦弱,皮肤黑黄,黑色的西装套在身上犹如一只大号的麻袋,甚至还可以再塞进去一个体型相当的人。在与客户视频聊天的过程中,于皓宇的腿抖来抖去,皮鞋发出细微的“嘎达”声,视线也在随着眼前路过的人的移动而变换着方向。

于皓宇很快就看到了站在对面身形高大的任烟生,以及任烟生身旁漂亮高挑的毛浅禾。

任烟生走过去,在他的旁边坐下,向他出示了警察证件。

于皓宇匆匆结束了与对方的聊天,笑容也随之消失。

任烟生将他的慌张看在眼里,从档案袋中拿出唐毅的生前照片,“这个人,见过没有?”

警察已经找上了门,于皓宇自知无法否认,很勉强地回答道:“认……认识,是唐毅。”

任烟生敛容问道:“说说,你和他是怎么认识的?”

于皓宇缩起腿,“他……管我借过钱,3月20号借的。”

任烟生:“钱是怎么借的?借了多少?利息是多少?你详细说说。”

于皓宇:“就……就是那么借的,五万块,他打了张欠条,我就把钱给他了,是现金,他坚决不想使用银行卡进行交易。我问他为什么。他只告诉我情况特殊。”

任烟生:“五万块钱,说借就借,你倒是很大方,我再问你一遍,要了多少利息?”

于皓宇:“没多少,就……就在35%左右。”

任烟生目光如炬,“是左还是右?你想在这里说?还是跟我回警局说?”

于皓宇只以为侦查员是为了高利贷的事情而来,轻瞥着任烟生的冷峻容色,如同一只泄了气的皮球般颓丧地靠在椅背上,“借了五万,我见他急着用钱,而且还是名学生,对这种事应该是不懂的,所以就把利率提高了一些,百分之四十五,利息算下来的话是每天60多块钱。这是你情我愿的事,他可以拒绝的,可是他答应了,并且事后也还上了。”

从借款到遇害,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唐毅是学生,家境非常普通,竟然可以轻而易举的将7万多元还上。任烟生皱眉,问道:“还上了?他是怎么还的?”

于皓宇:“我也不清楚,他3月20号从我这里借的钱,22号给我打了个电话,问我可不可以一次性连本带利的还清。这笔交易我不亏,所以就答应了他。没想到他22号的下午就把这些钱打到了我的卡上,一分都不少。不得不说,现在的一些大学生真有钱,把‘活在当下’这个词理解成了另一种意思,在他们的眼里钱等于一盘菜,今天不吃,明天就馊了。”

由于目前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将单纯放高利贷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只有当放高利贷的人在收债的过程中使用的手段触犯刑法中规定的罪名才有可能构成犯罪,所以,警方即使过多介入于皓宇私放高利贷的事情也毫无意义。

任烟生:“民间借贷的利息通常以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但自然人之间的约定利息不得违反国家关于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了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此时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你上回遇上了老实人,他没和你计较,是你的幸运,但你不可能以后也这样幸运,别想着钻法律法规的漏洞,常在河边走肯定会湿鞋。”

于皓宇委屈辩解:“任队长,我真没逼着唐毅这么做,他愿意这样,那我也没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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